福建能源发展“十一五”任务与目标
东南网—福建日报11月16日讯
●福建“十一五”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:通过本省生产和省外调入、国外进口,扩大能源供给,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;不断调整优化能源结构,能源多元化取得明显进展;创新能源管理体制,强化节能工作,能源利用效率提高,节能降耗成效显著;能源产业科技水平不断提升,竞争力增强。
●“十一五”是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键时期,中央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、支持和其他台商投资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,为福建能源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。电源建设方面,建设燃气电厂,加快发展核电,鼓励开发风电,发展垃圾焚烧发电,优化发展煤电。“十一五”实现核电建设“保一争二”的目标,即确保开工建设一个核电站、争取国家支持开工建设第二个核电站,“十二五”建成投产,同时做好其他核电厂址的规划和保护等前期工作。“十一五”开工建设仙游抽水蓄能电站。至2010年全省电源装机容量达3200万千瓦。
●电网建设方面,根据大型电源输出需要和加强受端骨干网的要求,加快全省500千伏大环网和220千伏输变电系统建设,继续改造完善城市电网和农村电网,促进发、输、配电协调发展,各等级电压电网配套衔接。加强与周边省区电网联系,推进福建与华东联网第二通道、特高压电网工程建设,开展向金门、马祖送电工程研究。重点建设东北部500千伏网架工程,新建宁德-南平-三明-水口500千伏线路等十大电网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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