媒体记者近日在安徽部分地区调研了解到,部分在建或已建民生工程存在建而无用、建后闲置现象,甚至成为少数主管部门的“面子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;一些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建轻管,后续运转养护资金缺乏,导致已建工程加剧折旧,损坏严重。 应该说,这些民生工程建设之初,往往都是轰轰烈烈,但最终却因为“水土不服”而半路夭折。利民、便民的初衷,决定了民生工程应该更接地气,让百姓得到最大实惠。但是,如果趋向于谋取“面子”光鲜,而忽略了农村现实生态,必然会让民生工程走形、变味,甚至戕害政府部门的权威和公信。 其实,民生工程建设的程序、过程、资金使用等等,都需要严格审核和把关。不过,就现实情况来看,一些民生工程并没有遵循相关的规定。比如,工程项目上马之初,往往都是领导“拍脑袋决策”,而一旦民生工程“烂尾”,领导又会“拍屁股走人”。既然是民生工程,最为关键的就是,每笔钱应该用在刀刃上,处处以群众得实惠为最终目的。那么,民生工程没能实现当初目标,甚至最终背离“民心”,到底该由谁承担责任呢? 仔细想想,之所以有领导干部将民生工程当做“面子工程”,原因无非是前有政绩饥渴症的诱惑,后面追责方式匮乏。对于某些官员而言,将民生工程变成“面子工程”,而不是专心于“里子工程”,往往就会赢得更多政绩,利于升迁。同时,即便民生工程最终“烂尾”,涉事官员已经升迁,可以逃过问责。于是,民生工程的“夭折”,换来的是官员巨大的功绩,而问责机制的缺失,必然会怂恿官员脱离民生工程的实际需求。 民生工程沦为“面子工程”,有必要及时叫停,避免造成更大的资源浪费。不过,即便叫停了脱离实际的民生工程,资源浪费情形却已然发生,并造成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。既然如此,在叫停某些不切实际的民生工程的同时,还应强化问责处理,给予责任官员相应的处罚。当然,民生工程沦为官员的政绩标签,具有隐性的特征,并不像其他显性的失职、渎职行为一样,容易受到问责处理。基于此,应该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问责机制,区分民生工程“夭折”“烂尾”等不同情形,严厉追究相关官员的责任。 民生工程的建设,应该贴近民意,真正服务群众,满足群众的日常需求。防范民生工程变成“政绩工程”,唯有补牢问责补丁,做到责任落地,才能倒逼责任官员将民生工程真正做到群众心坎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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