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误会”是“临时工”的孪生兄弟
www.fjnet.cn?2011-11-25 09:04? 杨 涛?来源: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
贵州小伙易龙军和老乡古先生去休闲钓鱼,返家途中被四名便衣巡警队员当作劫匪追查,双方发生肢体冲突,一名巡警队员受伤,而易龙军也被打得左腿骨折。23日,东莞厚街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经初步调查,这场冲突是个误会。(《广州日报》11月24日) 女警发飙,原来是临时工,城管打人,也是临时工,交警相掐,还是临时工,就连文明团检查团在娱乐场所滋事,仍然是临时工。但在上述事件中,万能的“临时工”派不上用场了,因这事不仅的确与临时工无关,而且,人们已认出这些巡警都是正牌警察,这事再往临时工身上推,恐怕就说不过去了。这时,“误会”便粉墨登场了。 虽然“误会”与临时工看似不同,却有异曲同工之妙。临时工强调的是身份,他只是个临时人员,不在单位正式管理范围之内,犯事在所难免。更重要的是,临时工只是临时的,他犯事罪责自负,跟单位领导无关,顶多出事时开除了之。而“误会”这个词汇也表明,这是一种对事实判断的错误,产生“误会”的警察主观上没有滥用权力的故意,甚至他的出发点是好的,只不过是发生了误判。这显然是在说,这跟他本人权力滥用无关,更与单位领导管理无关。因为,人毕竟不是神仙,难免在一些事实上产生判断失误。如此看来,“误会”与临时工在推托公众的质疑上,真是一对密不可分的孪生兄弟。当临时工不得不缺位时,“误会”就会及时补位;反过来说,当“误会”无法应付之时,临时工也会及时补位;或者,他们有时手牵手,共同来充当挡箭牌,充当被问责的避风港。 问题在于,许多问题的发生,怎一个“临时工”了得?难道临时工就没有专门的规章制度、就不需要专人管理吗?而这一切与领导责任能分开吗?再说“误会”,你巡警追查劫匪,怎么不及时亮明自己的身份,让人误以为是劫匪而逃跑?你巡警将人已经控制了,怎么还不及时查明被查公民的身份,非得要人家承认“抢劫”,这分明是严重违反程序,搞刑讯逼供,跟“误会”挂得上钩吗?“临时工”、“误会”啊,多少冤枉假汝而行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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