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络时代,总有些事情让人不明真相,现在又有一件:近日网上出现《15名中层干警集体举报山东一公安局长》的帖子,称当地15名警员实名举报山东郯城县公安局长孙钦刚变卖国家资产、变相贪污等问题。而孙钦刚则表示,举报纯属告黑状。
网友们说,“现在随便抓个当官的拉出去枪毙,然后再查,保证没有冤案,你们相信不”。这我是不信的,虽说贪腐现象比较严重,但也不至于此。网友们又说,“这是典型的狗咬狗”。这也是不恰当的,在这个事中,总有一方是正义的。
问题是,我们应该站在哪一边呢?不过,当真相不明时,我们只能站在弱势者一边,督促公权力查清真相。
事件的发展确实令人“不明真相”。15名警员实名网上举报,却有多人声称未参与举报;而按照举报者陈卓的说法,这些人是因为得到了提拔,才“不承认参与了举报”。举报者张霞说:“举报确实是从去年就开始了,上级有关部门不去查被举报者的问题,而是查举报者。”这话听得让人难受。举报一年了,也不去查被举报者,反过来查举报者,这“上级有关部门”是不是官官相护?
按照公安局长的说法,举报者似乎是存在道德瑕疵的。举报者张霞曾有过违纪执法,且因考核不合格曾被降职;而举报者陈卓任派出所所长时因违纪被免职。因为“心怀不满”,所以“告黑状”,虽言之凿凿,却未必互成因果。即便两位举报者确实 “心怀不满”,也并不能代表其举报材料是杜撰的。
即使举报有被用来报复的嫌疑,也是无可厚非的。事实上,举报者从来都是“心怀不满”的。有的是对自己的贪官情人不满;有的是因贪官领导对自己“公事公办”而不满;有的是对腐败领导给自己 “穿小鞋”不满;有的则仅仅是出于对腐败的痛恨——— 这是“心怀不满”的最高境界。但是,即便动机上存在巨大差异,但查处的价值与效果却应该是一样的。如果仅仅因为举报者有“心怀不满”的可能,便拒绝查处可能涉贪的官员,只能说明这 “上级有关部门 ”执政执法理念有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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